◆“三品一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创建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标准
一、示范超市销售的所有肉菜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连续两年监督抽检未发现示范超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销售不合格向用农产品问题。
二、示范超市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或具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三、示范超市要建立完善肉菜等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全部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示范超市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包括采购、贮存和运输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包装和标签标识标准。
五、从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企业采购的,要对种养殖企业和基地进行审查;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的,要对销售者进行审查,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查验。示范超市要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
六、示范超市要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肉品、蔬菜进行预冷、分拣、包装的,超市要配备相的设施设备,保证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采用低温冷藏、冷冻柜销售肉菜。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标识要符台相关要求,敢装的食用农产品要注明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或具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公开承诺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七、示范超市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植,采摘、屠宰、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示范超市可以自行或者委任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购进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检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要停止的销售并予以销毁。示范超市要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梳理分析消费者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八、示范超市要在门店的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植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
◆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承诺
为深入践行“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卖放心肉菜”理念和要求,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肉菜产品和服务,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携手共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保障“内菜”质量安全。
二、严格执行“肉菜”供应商资格审核制度,定期检查“肉菜”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
况,及时清理不能保障“肉菜”安全的供应商,从源头管控“肉菜”质量。
三、严格践行“农商互联”、“农超共建”等措施,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优化供应链条,提高“肉菜”质量安全水平。
四、严格建立“肉菜”电子追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合格、证明齐
全,确保“肉菜”流通全过程可追溯。
五、严防流通环节二次污染,探索建立“统一采购、统一查验、统一检测、统一配送”的新型流通模式。
六、严格落实“肉菜”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引导市民放心消费。
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八、严守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诚信、周到礼貌的服务。
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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